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罂粟又称“罪恶之花”,是炼制海洛因的主要原料,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私种的毒品原植物。近日,青山警方却发现有人在某小区天台非法种植罂粟。

4月26日下午,青山区冶金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,辖区某小区疑似有住户在楼栋天台上种植罂粟。民警汪凯、李文方迅速驾车赶到现场,并与冶金街工作人员和青山公安禁毒大队取得联系。

“你看这些罂粟都已经结果了。”在某小区单元楼楼顶,民警汪凯一眼就认出了罂粟。顺着民警手指的方向,可以看到楼顶天台的角落里摆放着一些泡沫箱里面种植着罂粟,并被人用木架固定住。

“是谁种的罂粟?”民警汪凯顺着浇灌罂粟用的软水管找到了楼下的一家住户彭某,青山公安禁毒大队民警现场检验后,确认彭某种植的正是罂粟。

“这些罂粟正处于结果期,再过几天到了落种期,就可以收获了。”当天下午,在街道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民警现场铲除了对非法私种的罂粟。经过民警现场清点,共查获28株罂粟。

彭某交代自己从老家朋友处拿了一些植物种子回家种,不知道这些东西是罂粟,只知道开花好看就当景观植物种着,没想触犯了法律。目前,彭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青山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青山警方提示:罂粟不是花,种植一棵也违法。除了罂粟,古柯、大麻、麻黄草等毒品的原生植物都不允许私种,非法种植最高可获刑15年。罂粟苗和罂粟壳中含有吗啡等生物碱,长期食用会使人体造成依赖性并形成瘾癖,对人体的肝脏心脏造成损害。广大群众如果发现种植贩卖罂粟等违法行为,请立即拨打110报警。

融媒体记者:罗晖 通讯员:邵乐希 甘师凯 刘海

编辑:董瑞涵 吕艳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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